各二级学院、校级科研机构:
为守护科研热忱、托举青年英才,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青年学者创新基金”发起,设立“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力行新星计划”。本计划聚焦提升青年学者科研能力,鼓励开展创新研究。通过提供科研经费、项目培育、论坛交流等举措,助力青年学者成长为学科骨干,夯实学校科技人才队伍基础,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入职3年内,未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的青年专职教师。
(二)申请人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鲜明的学术特色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以及保证项目实施与完成的时间和精力。
(三)申请人应当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方向,着眼学科前沿,结合个人研究专长与研究积累,提出资助课题。
二、资助类别与额度
(一)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单项不超过10万元。
(二)资助经费分批划拨,立项当年划拨资助经费的50%,次年划拨资助经费的50%。
三、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力行新星计划申请书》(附件1)。
(二)各学院/科研机构按照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填写《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力行新星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由人事处负责组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四)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项目评审工作组开展项目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公示。
四、项目管理与考核
(一)项目经费归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范畴,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经费使用及报销按教育发展基金会有关规定进行预算支出。
(二)项目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因工作变动等不能正常负责项目研究工作、结项不合格等,人事处可做出撤销资助决定,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的剩余部分。
(三)资助期满后,由人事处、科研院共同举办青年学者汇报交流会,由获得支持的青年学者进行成果汇报交流。对取得优秀成果的青年学者可视情况予以多种形式奖励。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请各学院/科研机构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申请的组织与宣传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各学院/科研机构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周三)。上交材料要求如下:
1. 《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力行新星计划申请书》(附件1),Word版和纸质版(本人签字,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 《青年学者成长计划-力行新星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PDF扫描件和纸质版(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3. 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至:rcsz@hdu.edu.cn。
注:请符合条件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附件1,及附件2)于5月15日前交学院329室,电子版发至 jjxy@hd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蒙豪,0571-87713549。
附件:
人事处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