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24-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参与国家奖学金评比以及相关同学:
为公平、公正、公开开展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全面考察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目的
通过现场答辩环节,深入了解申请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具体表现,为评审委员会提供客观、全面的评审依据,确保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严肃性与科学性。
二、评委组成
组长:学生工作负责领导
副组长:学院学工办主任
成员:全体辅导员、各系教师代表、各年级学生代表、纪委监督员
二、答辩对象
已完成一窗平台申请并通过各年级辅导员层面材料审核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
答辩时间:2025年9月29日(周一)下午 16:30 - 17:30,请相关学生提前 30 分钟到场签到、抽签并熟悉场地。
答辩地点: 9教132。
四、答辩流程
个人陈述:申请学生依次进行现场陈述,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学业成果、科研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及未来规划等,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
评委打分:评委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其中教师评委评分占比 60%,学生评委评分占比 40%。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评分标准》(附件 2)进行独立打分,评分结果将作为最终评审的重要依据。
结果宣布:所有学生答辩结束后,工作人员现场核算最终成绩(教师评委、学生评委均先分别去除组内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再按权重折算最终成绩),由评审委员会当场宣布答辩成绩,前4 名学生将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侯选人。
五、答辩要求
1.材料准备与提交:
请答辩学生提前准备 PPT 演示文稿(建议采用简约正式风格,首页注明姓名、学院、专业、学号),并于2025年 9月29日中午 12:00 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3147@hd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经济学院 - XXX - 国家奖学金答辩 PPT”。
同步提交个人简介(800 字以内,内容需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学号、入学时间、各学期综合测评排名、核心荣誉与成果等核心信息,采用 Word 文档,标题为 “经济学院 - XXX - 个人简介”)。
提交个人事迹材料(1500 字以内,以第一人称撰写,重点突出学业深耕、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具体经历与成效,需包含数据支撑及真实案例,避免泛泛而谈,Word 文档标题为 “经济学院 - XXX - 个人事迹”)。
提交生活照 1 张(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或半免冠清晰照片,背景整洁,像素不低于 1000×1200,格式为 JPG 或 PNG,文件命名为 “XX 学院 - XXX - 生活照”)。
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及生活照需与 PPT 一并打包发送,压缩包命名规则同邮件主题,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2.答辩期间需着装整洁、得体,展现良好精神风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按顺序等候答辩,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若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 2 个工作日向辅导员提交书面请假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答辩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虚构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评审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后续安排
经验分享:最终通过评审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需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配合各年级辅导员开展至少1 场经验分享会。分享内容需涵盖学业规划、科研方法、实践成长等核心板块,可结合自身经历制作分享课件,时长不少于 40 分钟,旨在为低年级学生提供可借鉴的成长路径。
学院宣传:推荐学生需积极配合学院宣传工作,提供个人详细事迹材料(可基于答辩提交材料完善)、高清生活照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素材;根据学院安排参与宣传访谈、事迹汇编撰写等工作,主动传递优良学风与奋斗精神,助力学院人才培养与学风建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年
联系电话:0571-86919193
电子邮箱:43147@hdu.edu.cn
办公地点:9教132室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经济学院 2024-2025 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学生名单2. 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评分标准
附件 1 经济学院 2024-2025 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学生名单.docx
附件 2  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评分标准.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