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单位:
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与自由探索相结合,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
二、受理类型
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一)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已取得突出成绩,围绕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前瞻性、综合性研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青年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水平,通过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截至2025年1月1日,申请人年龄未满40周岁。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可以申请基金资助: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同一年度限申请1项基金项目,且申请和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申请基金项目涉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限1家。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本次申报通知相关要求,重点项目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明确的研究内容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青年项目鼓励自由探索不设申报指南。原则上不允许今年已申报过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人申报,各学院、研究机构需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
(一)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涉及以上内容需要学校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的项目,请于9月25日之前将“科技伦理审查申请表”中的两个表格以及“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发送到gupeiying@h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强化科研诚信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杭州市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杜绝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报限额
各学院、研究机构的申报限额参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标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重点项目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分配指标的40%;各学院在限额指标的基础上可多上报1个替补指标,上报的名单做好排序,结合申报情况确定替补指标能否获推荐,推荐名单请于9月25日之前报科研处。
各学院、研究机构的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科研机构 | 申报指标 |
1 | 电子信息学院 | 8 |
2 | 计算机学院 | 6 |
3 | 自动化学院 | 6 |
4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6 |
5 | 理学院 | 4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7 | 通信工程学院 | 2 |
8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2 |
9 | 管理学院 | 2 |
10 | 经济学院 | 1 |
11 | 会计学院 | 1 |
12 |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 | 1 |
13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14 | 空间信息研究院 | 1 |
15 | 微电子研究院 | 1 |
16 | 中奥“一带一路”联合研究院 | 1 |
六、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
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通过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计划项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申请人用户点击“个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提交至所在依托单位。
(二)审核推荐
各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登入杭州科技大脑,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各区属单位需经属地科技局审核。
(三)填报时间
本次网上申报从2025年9月15日开始,申请人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7日(学院截止时间9月22日上午8点),依托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区县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00,请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
各学院、研究机构在10月10日前将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系统打印)、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后,提交至学校行政楼312办公室,由学校科研处统一提交至杭州市科技局。
七、业务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咨询
项目管理中心 姚炳兴、周艺哲88212414 88211920
系统技术支持 王楠85151402
(二)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合作处 朱海锋85255638 谭皓文85255613
学校科研处 谷培影8691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