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电办【2025】9号)文件相关规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现将有关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2025年5月24日8:00-2025年6月6日8:00(第一批);2025年6月20日8:00-2025年7月6日8:00(第二批)。请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学士学位要求相应批次学生及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学院审核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逾期未申请者不得第一批授予学士学位。
2、为方便学生线上申请学位,正方教务系统临时搭建申请流程,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条件同学也可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线上申请,流程如下:“报名申请→学士学位申请”,申请时请忽略等级报名、缴费、成绩等要求,直接报名申请即可。
3、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紧,请各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教科办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