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正式启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全国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若干人,选派规模待更新。根据《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附件1)、《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2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队伍国际化能力提升实施办法》(杭电人〔2017〕9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三)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ibt)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五、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4月10日-20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部处审核。
(二)4月24日前,各学院、部处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各学院、部处须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及说明》中要求的顺序整理成册,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个人申请材料、《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408),同时将个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申报人员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意见word文档(不超过500字)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zgl@hdu.edu.cn。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讲相关材料于4月21日前交学院329室,电子版发至jjxy@hdu.edu.cn.
(三)4月30日前,学校将有关材料审核后报浙江省教育厅。
六、派出与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要有目的性、计划性,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入选后能尽早派出。
(二)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等相关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向学校汇报留学成果。
(三)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否则将影响学校公派出国项目的申报。
七、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申报前请先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仔细查阅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选择适合自身和本学科、专业发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出国留学项目;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尤其是“成果业绩” “出国学习/研修目的”等栏目,申请人员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二)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鼓励老师积极申报。为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同样给予推荐。对于入选人员,学校报销其办理签证期间的一次往返旅费、出国与返校时的一次国内往返旅费(具体报销标准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在选派期内(不包括延长期限)由学校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每人每月2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人:洪艳,联系电话:0571-86878570,邮箱:szgl@hdu.edu.cn。
附件:
1.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
2.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
3.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4.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5.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6.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链接:https://i.hdu.edu.cn/mnews/_s2/b2/aa/c14a45738/page.psp;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