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关于本次通知有几点说明,请大家注意一下:
1.通知中增加了关于学术复核的内容,制定了附件1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术复核申请表》。
2.盲审论文的封面和正式存档论文的封面都进行了调整,请提醒研究生务必采用新的封面,三月份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存档论文也要采用新的封面。另外,盲审论文的格式务必要符合通知要求。
3.各学院在组织博士论文答辩时,校外专家应不少于二人。
4.送审资格审查表、申诉表、复审表等都进行了微调,请各位秘书及研究生采用本次通知的附件。
5.从下一批次的学位论文盲审开始执行新的文件,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评阅视为未通过。
关于做好2025年3-4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2025年第二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