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1学期关于实施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冯莺发布时间:2025-01-07浏览次数:641

各位老师好!

  根据教育部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及持续改进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2024-2025-1学期经济学院所有A类课程需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具体课程信息和课程负责人信息详见《2024-2025-1学期A类课程开课明细),具体评价实施方案详见《经济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请各位任课老师于3月5日前将方案中的附件1:经济学院课程(教学班)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提交至对应课程负责人,各课程负责人将所有教学班的经济学院课程(教学班)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收齐后,填写附件2经济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于3月10日前将所有附件1和附件2提交各系主任,各系汇总后于3月14日前提交教科办。

  请注意:任课教师必须依据课程大纲,针对课程目标的达成设计并实施考核过程,同一课程编号课程的课程目标及达成设计必须统一,课程负责人填写的附件2中的统计数据和分析必须为所有教学班的总体情况。


教科办             

       2025.1.7            

2024-2025-1学期A类课程开课明细.xlsx

经济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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