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网上学评教待评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吴小艳发布时间:2024-04-10浏览次数:240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网上学评教工作定于2024年5月13日到2024年6月21日(教学周第11周到第16周)进行,届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开放网上学评教系统。现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管理系统中学评教待评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本学期的理论、实验及实践开课信息及与之对应的授课教师信息,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于419日下班前报教科办予以更正。

2.通过教务系统调课功能申请调整的任课教师信息,均会实时同步更新进入课表,教学任务中原任课教师及临时代课教师均会参加学评教。若因申请调课等对学评教结果造成影响,后果由教师和学院承担。

3.因授课方式特殊等原因确实不适合参加学评教的理论、实验及实践课程,可申请免评。由教师本人向学院提交免评申请表(附件1)并签名(合上课程须全体任课教师签名),经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提交学校审核。(信息不全不予受理)

4.本学期未申请免评的课程均按照教学管理系统中开课信息进行学评教,4月30日之后教务系统内任课教师信息和学评教数据都不能作任何更改。

5.请老师将学评教免评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学评教免评课程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于4月19日前报9-339,电子版发送jxb_xywu@163.com,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到教发中心,经教发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本学期学评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学评教免评申请表.doc附件2:学评教免评课程汇总表.xlsx教务处通知: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网上学评教待评数据的通知.pdf

            教科办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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