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2023届研究生顺利毕业,现将2023年3-4月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2023年第二次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开展实施。本次论文盲审对象为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参加或未通过盲审)及以前尚未毕业并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为保障学位论文盲审后的修改时间,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本次送审分三个批次,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附件: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4日 |
2023年第二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2023届研究生顺利毕业,现将2023年3-4月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2023年第二次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开展实施。本次论文盲审对象为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参加或未通过盲审)及以前尚未毕业并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为保障学位论文盲审后的修改时间,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本次送审分三个批次,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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