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宋畑静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599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以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重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条件,加强实践育人。助力推进学校向产教融合方向发展,同步推进学校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与转型发展,推进一流学科与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中心、重大科学装置、大实训实习基地协同发展。

二、申报条件

1. 加强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依托学校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突出模块化实训特色;

2. 保障学校教学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3. 推进学校实习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与转型发展。

三、申报程序

1. 学院()申报。各学院(部)根据浙江省发改委等10部门通知要求,按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各学院(部)限报1项。

请有意向申报教师于20211222日前将《浙江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1-1)、《浙江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3)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关于产教融合基地运行成效和成果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1份交至教科办9-339宋老师处,同时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tianjings@h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 专家评审。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3. 发文公示。教务处对拟推送申报项目在校网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学校报送至浙江省教育厅。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版).pdf

1-1浙江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docx

1-2评价性指标.docx

1-3浙江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教科办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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