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现转发学习《关于开展“清廉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请每位老师,对照检查要点,就2016年以来的采购项目认真梳理,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清廉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附件2)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清廉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3)。
如附件2全部选“否”则无需填报附件3,仅需上交附件2即可;如附件2中有勾选“是”的事项,则需填写附件3,并上交附件2和3。(按照自查表要求,用户自行采购项目或“政采云”电子卖场采购的项目均需货比三家,提供询价记录或协商议价记录等。老师们可以以微信、QQ询价记录截屏或者询价说明等方式来提供佐证材料。)
相关表格经本人签字后,以系或办公室为单位,于6月16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纸质表格请送至9教329 田老师处,电子表格发至tl@hdu.edu.cn)
经济学院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2021.6.9 关于开展“清廉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PDF
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清廉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xlsx
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清廉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