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2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授课计划(不包括短学期)的通知

发布者:宋畑静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359

各位老师:

为加强学校和学院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教学工作规范,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填写要求见附件),实际授课总时数应与专业培养计划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实践教学各环节时间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要求指导教师在实践环节开始前制订好授课计划,请相关教师于325日11:00前将实践环节授课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教科办9-339宋老师处。

                                        教科办  

2021315


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填写要求 


1、所有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均须提交授课计划,若无法提供,请说明理由。

2、授课计划中填写的授课总时数为教学安排中所有学时之和,且必须与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

3、整个实践环节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如有特殊情况单日授课时间多于5个学时的,请填写相应的说明材料并经教学院长批准,此说明材料要附在授课计划后。

4、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完整。首先,教学内容的填写应具体;其次,上课时间的填写应具体到XXXX分或XXX-X节(例:62013:30-16:006206-8节),不能只有日期,没有具体时间段;最后,上课地点填写要准确到门牌号(例:6301),不能是教室、机房、实验室等模糊不清的地点。不允许出现某些实践环节没有对应时间或对应地点的情况。

5、需要机房的老师请进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开放系统进行预约,具体网址如下:http://www.lubanlou.com/index?d=hdulims

6、授课计划中要填写具体考核方式和成绩构成比列,并且与大纲保持一致。

7、请及时更改完善教务管理系统第一次上课时间地点。

8、学院应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退回给相关老师,并要求重新填写。


2020-2021-2学期集中性实践环节开课汇总表-经济学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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