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畑静发布时间:2020-12-15浏览次数:1328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现将经济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

进度安排:2020121----2021614

序号

时间

内容

1

20201214日前

寄回实习单位接收函、单位概况

2

2021125日前

实习情况汇报

3

2021227日前

结束实习,返校,并上交实习相关资料

4

202133日前

汇报文献收集与数据整理情况

5

2021310日前

上交开题报告

6

2021319日前

开题答辩

7

2021414日前

论文初稿、中期检查

8

202153日前

论文二稿

9

2021512日前

论文定稿

10

2021520日前

毕业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

11

2021528日前

答辩小组进行交换评阅

12

202162日前(具体答辩时间根据教务处安排确定)

论文答辩

13

2021614日至学期末

资料整理及归档

二、为加强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各位指导老师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号)》和《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电本[2018]237号》,学院在毕业答辩两周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专业应建立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要求4人以上,评阅人员参加答辩小组。

 

2、文科及经管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结合经济建设实际,反应当前经济社会活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结合科研、结合生产实际、结合经济建设、结合实验室建设等为主,教师自拟和其他的比例不得超过20%

 1)选题涵盖范围不宜过大,内容要求具体明确,题目一般不多于20个汉字,鼓励不同学科(专业)间相互交叉与融合。

 2)选题应确保一生一题,由多位学生合作完成的项目,必须明确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3)选题应逐年更新,同一专业三年内无重复题目。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必须有副高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提倡各专业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形成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凡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的,应填报《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由学院审批资格,并在校内指定一名辅助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老师同一届最多只能指导8位学生。指导教师一经指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更改。

 

4、经管类的学生毕业论文,要求正文在1.5万字以上;参加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还应有一篇800-1000字的不含图表的详细摘要。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教师的评分、答辩成绩以25%25%50%的比例构成,打分实行百分制,最终成绩折算成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指导记录,并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

 

7、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档、撰写要求及模板、封面、表格等均在经济学院主页的下载中心内提供下载。若有个别专业对论文内容及格式有特殊要求,须经多方调研后提出本专业的具体规范,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号).doc

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电本[2018]237号.PDF

经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含评分标准和成绩评定方法).doc

教科办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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