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补充说明
1、学院根据学科竞赛特点,在学校提供的学科竞赛清单中自主筛选出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与其专业相关度较高的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学科竞赛清单。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对其科研作品的专业性进行严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由学院提前组织专门的答辩。
2、答辩是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初审通过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答辩前学生应提交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指导教师从其在科研作品中的贡献度、从报告的内容能否反映其专业能力,是否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等方面对学生的报告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替代的建议。
3、答辩小组应要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学生在科研作品中承担的工作量、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书面评价,提出建议成绩。评分可用无记名投票或集体讨论方式进行。答辩小组提出的成绩交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
4、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为“中等及以下”的视为替代不通过。
5、存档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表,答辩记录。(注竞赛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竞赛项目报告;科研项目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文件)、项目结题报告,项目验收证明;学术论文附件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论文等;发明专利附件包括:专利复印件,说明书等)。
01-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装订封面及目录.doc
教科办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