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星耀杭电”工程实施意见》(杭电教工〔2020〕3号)《关于开展首届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杭电教工〔2020〕9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专项评审小组研究制定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之星”评选办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之星”评选办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育人之星”评选办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服务之星”评选办法》,并已征得学校审定同意,现予以下发。
请各学院、部处根据评选办法,在各专项评审小组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候选人推荐工作,选树身边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弘扬“笃学力行、守正求新”和“国家大事、千万尽力”精神,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5月18日(下周一)上午10::0前发至jjxy@hdu.edu.cn,谢谢。
关于下发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下发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