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实验实践课原则上采用线下教学,已向教务处备案过的课程可以继续线上教学,请各位老师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验内容或增加实验学生批次等办法,合理调整和安排实验实践教学进度,完成实验实践课程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能及时返校的学生需向任课教师请假,学生后期返校后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教学实施方案,帮助学生完成课程内容。
一、疫情期间实验实践教学要求
1、根据实验台套数或场所面积,控制好上课人数,学生之间保持合理距离;
2、安排学生实验时在保证单人单桌(或隔位就坐)的基础上,尽量扩大间距;
3、任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操作过程中须戴口罩;
4、教学实验室须做好消毒工作。
二、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
请各位指导老师严格执行有关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填写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填写要求见附件1),实际授课总时数应与专业培养计划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实践教学各环节时间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且同一门课教学内容要相同。要求指导教师在实践环节开始前制订好授课计划;
2、涉及到毕业班学生的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必须在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
请任课老师于5月6日前将实践环节授课计划电子版发送至tianjings@hdu.edu.cn,纸质版交至教科办9-339宋老师处。
附:1、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填写要求
教科办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填写要求
1、所有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均须提交授课计划,若无法提供,请说明理由。
2、授课计划中填写的授课总时数为教学安排中所有学时之和,且必须与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
3、整个实践环节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如有特殊情况单日授课时间多于5个学时的,请填写相应的说明材料并经教学院长批准,此说明材料要附在授课计划后。
4、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完整。首先,教学内容的填写应具体;其次,上课时间的填写应具体到X月X日X时X分或X月X日X-X节(例:6月20日13:30-16:00或6月20日6-8节),不能只有日期,没有具体时间段;最后,上课地点填写要准确到门牌号(例:6教301)或者线上授课方式,不能是教室、机房、实验室等模糊不清的地点。不允许出现某些实践环节没有对应时间或对应地点的情况。
5、学院应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退回给相关老师,并要求重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