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9年年终决算的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1.国库项目经费(指国库专项及学校公用、各部处、学院、配套项目纳入国库支付的经费等)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特别提醒:有国库项目的老师请尽快整理发票,尽早预约报账,以防国库关闭无法支付。) 2.非国库项目经费(仅指横向、纵向、代管、日常项目,即编码为KYH%、KYZ%、DG%、RCB88%、GFZ%、GFH%的项目)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3日。 3.工资发放数据报送截止到2019年12月15日,酬金预约单报送截止到2019年12月17日。 4.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2日为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的时间。2020年1月13日(暂定)起对外办理报账业务。 5. 网上预约时间和自主投递机与报销时间同步截止。 二、发票使用期限 发票报销原则上是当年发生当年报账。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在2019年7月1日后取得的,年底未能及时办理报账手续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20年4月30日。其中KYH%、KYZ%、DG%、RCB88%、GFZ%、GFH%项目2019年1-6月取得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本学期末,请适当避开年底报账高峰。 三、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内部转账费用划转截止到2019年12月15日,需要进行校内转账的各项费用(如邮资、网络、电信费、交通费、文印费、设备材料费等)各学院、部处务必在12月15日之前将内部转账单交计财处办理。 四、收入归集 入账、票据和创收项目截止到2019年12月15日。 1.凡有各类收入尚未入账的学院和部处,以及有暂借票据的学院、部处及个人务必在12月15日前缴清各类收入,归还各类票据。 2.有创收的学院和部处,在12月15日前到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112室)对账、分配。 请各学院、部处抓紧进行暂借款、预借票据及代管项目清理。 附:《截止时间汇总表》。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29日
备注:鉴于本年度是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的第一次年终结账,系统在结转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因此2020年开账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3日,实际开账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