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8-2019-2学期暑假短学期授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冯莺发布时间:2019-05-27浏览次数:470

各位老师:

短学期授课计划填报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的教学进程,2019年集中性实践环节将于7月1日开始,具体时间为7月1日~7月14日(第19、20周),8月19日~9月1日(第26、27周)周末正常安排教学进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教学小结表和成绩登记册。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填写要求见附件1),实际授课总时数应与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实践教学各环节在短学期时段内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若需借教室的,请各任课老师办理好教室借用手续,把教室借用单和授课计划一起上交教科办(请注意:系统中的教室借用只能一天一借,一天一张借用单,不能连续借用);若需在机房安排上机的,请任课教师尽早与实验室赵惠老师确定时间、地点。(联系电话:86915102)

2、请各指导教师制订好授课计划(一式两份),系主任审核、签名后于6月12日前交至学院教科办宋老师(如有在教室上课请附上相应教室的借用单,实验地点要跟赵惠老师确定好),授课计划电子版请发送到宋老师邮箱(tianjings@hdu.edu.cn;实践环节结束后,及时填写好实践环节教学小结表和成绩登记册,交学院教科办,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

3、2018-2019-2学期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清单请见(附件2。 

4学院会将各实践环节的第一次授课地点和实际开课时间录入教务系统,并将授课计划公布给学生查询,请各指导老师也注意在第一次授课前通知好学生上课的时间、地点,在指导过程中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确保质量,学校也会在短学期中安排相关领导及教学督导人员对实践环节教学进行检查。若为新增实践环节,请于6月12日前向学院教科办提交新的教学大纲。如实践环节时间需要调整,或授课教师需要更改的,请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交至教科办。 

 

附件1: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填写要求.doc

附件2:(经济学院)2018-2019-2学期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清单.xlsx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doc


教科办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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