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生学习成果书籍汇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畑静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466

各位老师:

为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推广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产出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模式,展现我校学生学习效果和学习成果,结合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生学习成果书籍汇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学习产出驱动课程活动和实践活动,申报针对学生课程学习成果和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1.符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立意新颖,能跟踪新技术发展,反映重要主干专业课程的学生学习成果;

2.学校重点支持以校内外实践基地为依托,反映本科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实践活动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学生学习成果的汇编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成果汇编的过程中,能独立完成50%以上的指导、汇编工作。

2.学生课程的学习成果主编必须是相关课程负责人,除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外,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良好的教学效果和较强的文字功底,所主讲相应课程需经三轮以上。

3.学生实践活动成果主编必须是学生实践活动的主要指导教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生实践活动指导经验、优秀指导成绩和较强的文字功底,指导相关学生实践活动三年以上。

4.汇编的学生成果必须是学生未公开发表的成果。

5.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同等条件下,教学效果和实践活动指导效果好的申请者优先考虑立项。

三、申报程序

1.请各位老师根据近年来学生学习成果,积极组织编写具有学院专业特色的学生学习成果相关书籍,由主编教师负责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学习成果相关书籍汇编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书籍编写大纲及初稿,于2019年4月30日16:00前送至9-339宋畑静处,电话:86919192;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 tianjings@hdu.edu.cn

    2.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本次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0项。

四、立项项目的政策支持和完成期限

1.本次学生学习成果相关书籍,统一由教务处资助出版。书籍出版后成果认定等同于教材。

2.立项建设书籍最终出版期限为20201231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学习成果书籍汇编项目申请书.doc

                                

 

 

教科办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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