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工会[2018]13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浙教工[2018]31号《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在本校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岗、工会关系在学校的教职工,重点是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教师。
二、选树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二)工作业绩突出。依法执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三)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选树程序和要求
(一)选树先进名额。推荐产生学校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36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推荐省级“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候选人3名。
(二)严格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推荐,确保被推荐先进个人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由各分工会在民主推荐或评选基础上,经所在基层党委同意产生,校级先进个人名单、省级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校工会、女工委联评小组在组织事迹交流基础上确定;省级先进个人候选人报请校党委审定后报省教育工会。
校级“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及省级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三)注重推荐评选过程。要把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使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创业创新热情的过程。
四、报送材料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于12月26日前报送校工会,电子稿发至gh@hdu.edu.cn。表格内所有内容应由组织填写。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应经人事等有关职能部门核审。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须打印在表格内。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登记表可从校工会网页上下载。
附件1:“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附件2:“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
各位分工会主席:校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文件,详见数字校园及校工会网。请各位主席尽快做好分工会推荐工作,于12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盖章后报校工会,电子稿发送至gh@hdu.edu.cn。谢谢。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
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单位名称 | 名额 | 单位名称 | 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分工会 | 2 | 管理学院分工会 | 1 |
电子信息学院分工会 | 3 | 会计学院分工会 | 1 |
通信工程学院分工会 | 1 |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 2 |
自动化学院分工会 | 2 | 数媒学院分工会 | 1 |
计算机学院分工会 | 3 | 人法学院分工会 | 1 |
材环学院分工会 | 2 | 信工学院分工会 | 3 |
生仪学院分工会 | 1 | 机关分工会 | 3 |
理学院分工会 | 2 | 教辅党委各分工会 | 3 |
经济学院分工会 | 1 | 联合党委各分工会 | 4 |
合计 | 36 |
注:推荐名额分配以所在二级基层党组织全体教职工总数为基数,兼顾分工会组织单位,原则上教学单位按总人数1.5%、教辅机构与机关单位按总人数1%比例推荐候选人(名额含非编会员)。
附件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7-2018年“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职务职称 |
| 所在部门 |
| 联系方式 |
| ||
主 要 事 迹(不少于500字) | |||||||
基层党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校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