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各班级:
根据《经济学院2017级经济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济学院[2018]03号)文件,经专业宣讲、学生报名、学院审核后,确定2017级经济类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3:00。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实名书面材料到9教339办公室冯老师处,由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答复。逾期不再受理。
教科办
二O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2017级各班级:
根据《经济学院2017级经济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济学院[2018]03号)文件,经专业宣讲、学生报名、学院审核后,确定2017级经济类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19日下午13:00。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实名书面材料到9教339办公室冯老师处,由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答复。逾期不再受理。
教科办
二O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