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4浏览次数:2019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现将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及要求

进度安排:2017年11月20日----2018年6月25

序号

时间

内容

1

2017年 12 月 15 日前

寄回实习单位接收函、单位概况

2

2017 12 月 30 日前

实习情况汇报

3

2018 3 月 5 日前

结束实习,返校,并上交实习相关资料

4

2018 3 月 12 日前

汇报文献综述及外文文献翻译情况

5

2018 3 月 17 日前

上交文献综述、外文文献翻译和开题报告

6

2018 3 月 24 日前

开题答辩

7

2018 4 月 20 日前

论文初稿、中期检查

8

2018 5 月5 日前

论文修改

9

2018 5 月20日前

论文定稿

10

2018 6 月 5日前

毕业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

11

2018 6 月 10 日前

答辩小组收齐论文并进行交换评阅

12

20186116月24

论文答辩

13

2018年6月25日至学期末

资料整理及归档

 

 

为加强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强调以下五点要求:

1)学院应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核,在第七学期结束后,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应修的课程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除外)若有20学分以上未获得者,不得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阶段。

2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号),对理、工、教、经、管、文、法类的学生,要求正文在1.5万字以上;对艺术设计类的学生,用设计报告作为正文,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不少于40页,字数在0.5万字以上;对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正文不得少于6000个英文单词;参加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还应有一篇800-1000字的不含图表的详细摘要学院应在毕业答辩两周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专业应建立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要求4人以上,评阅人员参加答辩小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一般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不超过15%,成绩为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不低于10%。

若有个别专业对论文内容及格式有特殊要求,须经多方调研后提出本专业的具体规范,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档、撰写要求及模板、封面、表格等均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的实践教学栏目内提供下载。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全面反映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切实做到与专业实习、工程设计训练结合起来,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对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与实际动手能力以及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起到积极作用。要求题目以结合科研、结合生产实际、结合经济建设、结合实验室建设等为主,教师自拟和其他的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对于同一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命题,原则上三年内不允许重复。课题的选择应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以利于教学相长并促进教师科研工作的深入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提倡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 

学院应做好选题的双向选择工作。指导教师报题时必须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教研室/系主任(研究所所长)审核后,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让学生选题。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有较大改变,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变更

4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必须有副高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提倡各学院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形成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凡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的,应填报《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由学院审批资格,并在校内指定一名辅助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8位学生。指导教师一经指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更改。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指导记录,并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

 

 科 办

     20171124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号)

附件2: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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