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总体时间安排
第8周-第10周(11月9日—11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秩序。主要包括本学期所开课程执行教学计划和落实任务情况,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情况,教师上课和学生学习、教学管理等日常教学式作进行自查,其中重点检查课程(堂)教学情况。
2、教学文档整改检查。组织学院领导、督导、教务工作人员对对2014-2015-2、2015-2016-1、2015-2016-2、2016-2017-1、2016-2017-2五个学期的授课计划、成绩册、教学小结、成绩单、试卷分析表等相关教学材料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继续推进交互式、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每个系至少遴选2门以上优秀示范课程(全院不少于8门)组织公开的教学观摩活动。请各系于2017年11月9日前将2门以上优秀示范课程报给教科办。
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学院领导、督导听课,检查教师的教学规范和学生的课堂学习状况,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5、按照《关于开展学科导论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杭电本教通[2017]19号)开展学科导论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上传视频,发布在线作业,跟学生互动。
三、教师自查
各任课教师自行检查自己所授课程情况,建议听其他教师的课程1-2门,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通知附件2),于2017年11月20日前发送到经济教科办邮箱(jjjkb@hdu.edu.cn)。
四、各系自查
各系组织检查,由专业负责人安排抽查和听课工作,并于2017年11月26日前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流。
五、学院督导组检查
学院督导组于2017年11月9日至11月29日进行检查、总结,每位督导听课不少于3次,将听课记录于2017年11月26日前提交到教科办,并于2017年11月26日前将《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提交到教科办。
六、学院领导抽查
学院领导于2017年11月9日至11月29日进行抽查。按照学校要求,每位本学期无本科生课的学院领导每月至少听课1次,每位本学期有课的学院领导每两月至少听课1次,并将听课记录于2017年11月26日前提交到教科办。
经济学院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11月20日前提交)经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教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