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06浏览次数:60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6年年终决算的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1国库项目经费(指国库专项及学校公用、各部门、学院、配套项目纳入国库支付的经费等)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61218日(17日、18日双休日加班,正常接单)。(特别提醒:有国库项目的老师请尽快整理发票,尽早预约报账,以防国库关闭无法支付。)

2非国库项目经费(仅指横向、纵向和代管项目,即编码为KYH%KYZ%DG%的项目)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61225日。

3、工资发放数据的报送截止20161215日,校内酬金发放数据的报送截止20161219日。

4 20161226日——2017110日为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的时间。2017111起对外办理报账业务。

5、因国家税务局要求五证合一,我校需办理换证,20161226日——2017110日暂停对外办理开票业务。

二、发票使用期限

发票报销原则上是当年发生当年报账。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在201671日后取得的,年底未能及时办理报账手续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17430日。其中KYH%KYZ%DG%项目20161-6月取得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本学期末,请适当避开年底报账高峰。

三、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需要进行校内转账的各项费用(如邮资、网络、电信费、交通费、文印费、设备材料费等),各部门务必在20161215日之前将内部转账单交计财处办理。

四、收入归集

1、凡有各类收入尚未入账的部门和学院,以及有暂借票据的部门、学院及个人务必在20161215日前缴清各类收入,归还各类票据。

2、有创收的部门、学院,在20161215日前到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112室)对账。

请各学院、部门抓紧进行暂借款、预借票据及代管项目清理。

附《时间汇总表》。

2016125

                                               计划财务处

 

时间汇总表

 

事项

时间

报销时间

国库项目经费

2016-12-18截止

非国库项目经费

2016-12-25截止

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

2016-12-26至2017-1-10

2017年报销时间

2017-1-11开始

报送时间

工资数据报送

2016-12-15截止

校内酬金数据报送

2016-12-18截止

发票有效期

报销原则

当年发生当年报账

特殊:

 

2016年7月1日后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2017年4月30日截止

KYH%、KYZ%、DG%2016年1-6月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本学期末截止

其他

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2016-12-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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