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卓越学院学生培养规程(1.5+2.5年两段式),2015级本科学生将于本学期完成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学生确定导师后进入第二阶段学习(专业导师制)。学生可在全校相应的学科专业中选择专业和导师(理工类实验班可在理学、工学所有专业中选择,经管类实验班可在经济学、管理学和人文法学等所有专业中选择)。
尚未入选卓越学院导师库,但已具备专业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有意愿担任卓越学院学生专业导师的教师,请在附表中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经卓越学院审核合格将被纳入卓越学院导师库,可参与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在被确定为本科生导师后颁发导师聘任证书。
一、专业导师任职资格:
1、热心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创新。
2、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专业教师。
二、专业导师制实施模式:
1、卓越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建立导师库。按照“学生选择导师、导师选择学生”的“双向选择”模式确定导师。学院根据双向选择的结果聘任导师,导师聘期一般为2.5年。
2、导师根据专业培养计划的基本要求,结合学生的个性特点及其学涯规划,按相关规定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专业培养方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培养方案进行学习,专业导师负责指导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3、为确保专业导师制的实施质量,专业导师指导学生每届不超过5名。
4、专业导师的工作量核算享受学校工作量补贴,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请有意愿担任卓越学院学生专业导师的教师,填写新增导师信息模版(附件),于10月20日之前发送到教科办邮箱jjjkb@hdu.edu.cn。
经济学院教科办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