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50号)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为认真落实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在我校高质量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全面建立健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立创业导师队伍打好坚实的基础,现将组织教师参加省级创业导师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分普适性培训和专业融入性培训两大类别。其中,普适性培训的对象为:从事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承担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创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来自企业的创业教育特聘教师等。专业融入性培训的对象为:与专业深度融合的创业教育教师,创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来自企业的创业教育特聘教师等。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内容为:创业理念和精神的培养与引导;大学生创业政策与指导;社会创业经典经验、案例介绍和剖析;高校创业教育经验分享;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创业教育专业理论和研究;新产业、新业态创业特点和趋势评判;创业平台搭建和资源利用;不同产业(专业)创业特点和指导等。
培训时间为:全脱产5天,计40学时。各省级培训项目具体开班时间将在全省统一报名选课时一并公布。
三、培训项目报名
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级培训
1、推荐要求: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2名具备良好的创业理论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创业实战经验、责任心强的高校教师及兼职教师参加2016年的培训。
2、学习要求:双向选择后,学员到培训班报到学习,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学员不能无故请假。
四、组织参训人员报名
2016年省级创业导师培训项目统一发布(平台网址:gxjs.zjedu.gov.cn)。具体培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老师积极报名,填写表格(见附件),并于
经济学院教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