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5-2016-2短学期授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31浏览次数:640

各位老师:

短学期授课计划填报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的教学进程,2016年集中性实践环节将集中在67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为626757615,周末正常安排教学进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现对短学期授课计划的的填写做相关说明。

    第一,请对照附件1规定的短学期授课时间,填写授课计划

    第二,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授课时数应满足教学要求,即1学分的实践课程授课时数(不包含学生查阅资料和自学时间,下同)不得少于32学时,2学分的实践课程授课时数不得少于64学时,以此类推。另外,教学安排中所有学时相加应等于总学时。

    第三,整个实践环节应在两周或四周内合理安排,每天授课时间不得多于8个学时。对于1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4次,时间跨度应大于7天;对于2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8次,时间跨度应大于14天。
    第四,若需借教室的,请各任课老师办理好教室借用手续,把教室借用单和授课计划一起上交教科办(借教室系统将在下周开放);若需在机房安排上机的,请任课教师尽早与实验室赵惠老师确定时间、地点。(联系电话:86915102

    第五,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完整。首先,教学内容的填写应具体;其次,上课时间的填写应具体到XXXX分或XXX-X节(例:62013:30-16:006206-8节),不能只有日期,没有具体时间段;最后,上课地点填写要准确到门牌号(例:6301),不能是教室、机房、实验室等模糊不清的地点。不允许出现某些实践环节没有对应时间或对应地点的情况。学校会在短学期中安排相关领导及教学督导人员对实践环节教学进行检查。

    第六,学院将按学校要求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会退回给相关老师,并要求重新填写。

第七,如实践环节时间需要调整(一般指短1和短2对调),或授课教师需要更改的,请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报教科办。

请各位老师于6月8日将短学期授课计划发送到教科办邮箱jjjkb@hdu.edu.cn(具体课程详见附件1),所用教室请在网上借好,并将教室借用单在6月8日前提交教科办办理,谢谢!

 

                                           教科办   2016.5.31 

 

附件12015-2016-2学期短学期课程(经济学院).xls

附件2短学期授课计划.doc

附件3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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