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短学期授课计划填报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的教学进程,2016年集中性实践环节将集中在6到7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为
现对短学期授课计划的的填写做相关说明。
第一,请对照附件1规定的短学期授课时间,填写授课计划。
第二,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授课时数应满足教学要求,即1学分的实践课程授课时数(不包含学生查阅资料和自学时间,下同)不得少于32学时,2学分的实践课程授课时数不得少于64学时,以此类推。另外,教学安排中所有学时相加应等于总学时。
第三,整个实践环节应在两周或四周内合理安排,每天授课时间不得多于8个学时。对于1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4次,时间跨度应大于7天;对于2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8次,时间跨度应大于14天。
第四,若需借教室的,请各任课老师办理好教室借用手续,把教室借用单和授课计划一起上交教科办(借教室系统将在下周开放);若需在机房安排上机的,请任课教师尽早与实验室赵惠老师确定时间、地点。(联系电话:86915102);
第五,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完整。首先,教学内容的填写应具体;其次,上课时间的填写应具体到X月X日X时X分或X月X日X-X节(例:
第六,学院将按学校要求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会退回给相关老师,并要求重新填写。
第七,如实践环节时间需要调整(一般指短1和短2对调),或授课教师需要更改的,请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报教科办。
请各位老师于
教科办 2016.5.31
附件1:2015-2016-2学期短学期课程(经济学院).xls
附件2:短学期授课计划.doc
附件3: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