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科技部和图书馆双方协商,科技部委托图书馆开展科研业绩点和科技奖励相关论文收录和他引的检索和审核工作。为了做好2015年论文他引和著作奖励工作,请符合下列奖励条件的老师于2016-03-22下午4点之前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处审核,逾期概不受理。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杭电科[2013]260号文件,可在本学院办公室查阅。
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A&HCI》刊物论文他引,他引检索证明开具办法见附件1。
1、不含本校教师他引;
2、不含引文和被引文章中有重复作者的引用;
3、他引文章发表日期为2015-01-01到2015-12-31;
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出版的学术专著,出版日期为2014-11-01到2015-10-31,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一)其专著涵盖成果所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每部专著奖励2万元。
1、发表的论文被《SCI》1、2区收录或在人文社科一级权威性学术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
2、在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SCI》、《SSCI》、《A&HCI》期刊收录2篇及以上;
3、相关研究报告获省部级(含)以上政府采纳应用;
4、专著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且结项结论为良好以上;
5、专著被一级学术期刊论文或《SCI》、《SSCI》、《A&HCI》期刊收录论文他引(不含本校教师他引)10次及以上。
(二)其专著涵盖成果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每部专著奖励1万元。
1、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A&HCI》收录1篇及以上;
2、在一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专著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
4、专著被一级学术期刊论文或《SCI》、《SSCI》、《A&HCI》期刊收录论文他引(不含本校教师他引)5次及以上。
注:(1)已得到学校专著资助的专著不再进行奖励;
(2)专著的参考文献里需写明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3)专著的前言或扉页等明显的地方需标注相关项目信息。
科技部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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