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三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4浏览次数:788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第三期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三批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三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1式1份;
2、《活页》1式10份;
3、《汇总表》1份。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交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交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及论证活页(10份)。
3、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佐证材料,比如发表的论文、获奖情况,第三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式3份,装订成册(申报佐证材料封面见附件)。
(三)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12月22日(周二)前交至9-337,电子版(含汇总表)请发至cxk@hdu.edu.cn,逾期学校不再受理。
申报所需材料表格(实施方案、通知、申报表、活页等)请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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