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次数:643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5年年终决算的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1国库项目经费(指国库专项及学校公用、各部门、学院、配套项目纳入国库支付的经费等)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51220(特别提醒:有国库项目的老师请尽快整理发票,尽早预约报账,以防国库关闭无法支付。)
2非国库项目经费(仅指横向、纵向和代管项目,即编码为KYH%KYZ%DG%的项目)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51225
3、工资发放数据的报送截止20151215,校内酬金发放数据的报送截止20151218
4 20151226——201618为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的时间。2016111起对外办理报账业务。
二、发票使用期限
发票报销原则上是当年发生当年报账。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在201571日后取得的,年底未能及时办理报账手续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16430日。其中KYH%KYZ%DG%项目20151-6月取得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本学期末,请适当避开年底报账高峰。
三、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需要进行校内转账的各项费用(如邮资、网络、电信费、交通费、文印费、设备材料费等),各部门务必在20151215日之前将内部转账单交计财处办理。
四、收入归集
1、凡有各类收入尚未入账的部门和学院,以及有暂借票据的部门、学院及个人务必在20151215前缴清各类收入,归还各类票据。
2、有创收的部门、学院,在20151215前到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112室)对账。
请各学院、部门抓紧进行暂借款、预借票据及代管项目清理,具体要求详见我处《2015年关于往来款清理的通知》。
附《时间汇总表》。
 
2015121
                                               计划财务处
 

时间汇总表
 
事项
时间
报销时间
国库项目经费
2015-12-20截止
非国库项目经费
2015-12-25截止
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
2015-12-26至2016-1-8
2016年报销时间
2016-1-11开始
报送时间
工资数据报送
2015-12-15截止
校内酬金数据报送
2015-12-18截止
发票有效期
报销原则
当年发生当年报账
特殊:
 
2015年7月1日后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2016年4月30日截止
KYH%、KYZ%、DG%2015年1-6月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本学期末截止
其他
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2015-12-15截止
暂存款中收入的确认
暂借款、暂借票据的处理
创收的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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