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培养和激励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杭电研〔2013〕169号),决定开展2011级研究生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范围是我校2011级已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办理保密手续且未解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程序:
评选原则、评选标准和程序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杭电研〔2013〕169号)的规定执行。
三、评选比例:
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2011级获已毕业研究生人数的8%,学校评选总数不超过2011级已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项目验收成绩为优秀的论文,直接确定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不占用学院指标。
四、评选时间:
各学院将相关材料于11月6日(请注意:经济学院材料收取截止11月2日中午12点)之前报送研究生院。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订,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学位论文。另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学院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代行其职的院学术委员会)的投票结果进行排序。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