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7浏览次数:863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适应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杭电研〔200866号),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按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自主设置)申报和遴选。

二、申报条件

1.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从严把握。

2.各学院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与考核办法》(第一款第二条第二点)中规定的关于指导研究生的五项标志性科研成果,以科技部的计算办法,对申请者近三年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核定出科研成果业绩点总分,并进行排序。

三、申报材料填写

1.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需填写《申请培养硕士生导师简况表》。

2.申请跨一级学科硕士生导师需填写《申请跨一级学科指导硕士研究生简况表》。

3.已具备外校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需填写《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同时必须附上在原单位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证明材料。

硕士生导师遴选的有关申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申报表格一律选用5号宋体字编辑,正反两面打印。

四、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人员将填写后的表格、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申请表格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学院申报人员汇总表。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有申报的老师请将申请表格及支撑材料于3月12日中午12点之前交到9教339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将评审通过教师的申报表格(一式1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及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申请培养硕士生导师简况表 

申请跨一学科指导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学院汇总表

      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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