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短学期授课计划填报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的教学进程,2013年集中性实践环节将于
现对短学期授课计划的的填写做相关说明。
第一,请对照附件规定的短学期授课时间,填写授课计划。
第二,授课计划里的授课应满足教学要求,如1学分的课程必须有32个学时,2学分的课程必须有64个学时,以此类推。另外,教学安排中所有学时相加应等于总学时。
第三,整个实践环节应在两周或四周内合理安排,每天授课时间不得多于8个学时。对于1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4次,时间跨度应大于7天;对于2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8次,时间跨度应大于15天。
第四,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完整。首先,教学内容的填写应具体;其次,上课时间的填写应具体到X月X日X时X分或X月X日X-X节(例:
第五,学院将按学校要求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退回给相关老师,并要求重新填写。
第六,如实践环节时间需要调整(一般指六月短和九月短对调),或授课教师需要更改的,请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报教科办。
请各位老师于
教科办 2013.6.8
附件2:短学期授课计划.doc
附件3: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