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6浏览次数:1030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均可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也可由个人进行申报。

2、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112012级学生,2010级学生一般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面向201020112012级学生。

3、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联合申报,每个团队人数以3-5人为宜,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3、申报项目必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各1名;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2名,且为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3年。

5、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在原有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导师的,须出具原项目负责人及导师的书面确认书。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资助经费

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年度上报立项数量为30项,具体数量以审批结果为准。正式立项后教育厅按平均1万元/项予以资助,学校将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学校视申报情况,对未申请到国家项目的设立校级培育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申报名额

具体申报名额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7),跨学院合作项目只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一个申报名额。

六、申报评审程序

1、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申报上述3类项目均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6511前报9337办公室田靓老师处。

2学院组织评审。各学院按自愿申报原则,组织本院项目申报初评工作,经公示后,按照项目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排序,申请书一式三份,信息表一份,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教务处。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及专家行评审,按排名高低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公示后于929前报省教育厅。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杭电

 

 

 

                                          办

                                       2013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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