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4浏览次数:1165

2009级各班级: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杭电教[2010]294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学期我院将学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2009级各班凡符合要求的同学请先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交各班负责人,请各班负责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3),在313(星期三)将有关材料交到学院教科办(9339办公室)(每个班仅受理一次,请各班负责人务必汇总好),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  jjjkb@hdu.edu.cn

学院大概在31815:00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学生若有异议请在31915:00前反馈学院教科办。学院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最终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的为准。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为反馈学院登记学分时间。

注:创新学分对07级之后的学生(毕业)不再作2个学分的要求,没有创新学分也不影响毕业。学生申请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申请替代任选课程的学分,替代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2学分。

附件: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杭电教[2010]294号).doc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xls

 

 

 

 

经济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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