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各班级: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杭电教[2010]294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学期我院将学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2009级各班凡符合要求的同学请先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各班负责人,请各班负责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3),在
学院大概在
注:创新学分对07级之后的学生(毕业)不再作2个学分的要求,没有创新学分也不影响毕业。学生申请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申请替代任选课程的学分,替代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2学分。
附件: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杭电教[2010]29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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