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25浏览次数:1638

各学院、处部:
为了切实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精神,2013年校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本校注册学习一年以上,思想品德好,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初步体现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课成绩及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3。
2.经研究生导师认定具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养潜质,并提交包含研究生学习和成绩情况、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术水平、科学道德等方面的综合推荐书面材料。其中,博士生推荐材料应详细包括其硕士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3.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预期可取得重大的创新成果,开题报告评价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开题报告评价为优秀。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及本人导师联合提出申请,提交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及开题答辩评审意见、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学院初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状况、最终获得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可能性等情况进行考察,确定候选人名单之后,报校领导批准。
三、资助经费管理
1.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和验收考核后分别拨付50%。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所产生的文献查询、图书资料、复印打印、社会实证调研、国际与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和访学活动的差旅费等。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做好项目申请和推荐工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于2013年3月22日之前将推荐的所有《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按推荐顺序排列的《项目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学位办(行政楼208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丁永波
电话: 86919142
邮箱:dyb@hdu.edu.cn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
注意:各位老师和同学请将申报材料于3月12日前交学院教科办敖冬梅老师处,相应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邮箱adm@hdu.edu.cn,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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