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有关个人:
根据有关规定,副处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和涉密人员的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需上交到学校人事处代为保管。经与浙江省出入境管理局核对,我校还有部分教职工未能上交。
请学院、部门再次对未交人员进行催交,上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6日,逾期不交人员,其名单将上报学校。
另外,在寒假期间需要办理因私出入境的人员,请在1月18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请咨询86915029。
人事处
2012-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