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查及停课前考试定于
一、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考查课程成绩可根据平时成绩和测验成绩评定;所有考试课程均须出A、B卷,并选择一份试卷进行笔试。考试课程成绩可根据平时成绩和笔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学位课程的笔试部分评分比例应占总评分50%以上。
二、考查课及停课前考试课程,由开课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将考核安排加盖公章后于
三、停课后考试课程由研究生院按照排定日程组织考试,具体安排见附表。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担任停课后统考课程的任课教师将考试的A、B卷于
2、其它课程的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自行负责印制,任课教师至少于考前30分钟将试卷带至考场。
3、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监考教师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巡考员或拨打研究生院联系电话:86919142。
4、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违规,不作弊。
四、教师完成阅卷后,请各学院于2013年1月11日前将各门考试课程的A、B卷(请出卷老师在样卷上签字)和成绩登记表收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上交成绩登记表和试卷的时候,请学院附一份移交清单。
五、研究生成绩采取网上录入方式,由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于考试后三天内录入成绩。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并作好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