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2浏览次数:684

 

各有关学院、部处: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自实施以来,得到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示范作用日益显现。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行动计划”第二期人选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要求,并得到浙江省党政机关、高校、市社科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其他社科教学研究机构推荐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第二期拟遴选的之江青年社科学者(含团队)为12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申报人年龄在39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获资助者将不少于50%)。
    本次申报按学术研究类个人、团队和党政机关应用研究类个人等三类申报。
   (一)学术研究类个人申报要求
    1、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以浙江大学的规定为标准)、《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2、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1项以上。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二)团队申报要求
    以团队形式申报,其成员符合学术研究类个人申报要求外,还必须:
    1、团队要有统一的研究方向,团队成员的研究设计应在学术发展方向顶层规划的引领下,体现其联系的内在逻辑性。
2、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研究相结合。
3、团队一般应以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部级重点学科为依托,或该团队已经过相当时间的整合,相关成员的前期研究成果有较大相关性。
4、团队成员一般以3-5人为限。
   (三)党政机关应用研究类个人申报要求
对党政机关从事应用研究的社科工作者的要求参照学术研究类个人申报要求。其学位、职称、已有成果等要求可适当放宽,但应有硕士以上学位、熟悉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的研究能力、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主持或参与过重要社科研究或调研项目2项以上、调研成果受到省领导高度重视并采用(需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或项目成果采纳证明)。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或团队《申报表》1式2份。
2、《活页》1式12份。
3、各学院申报《汇总表》1份。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一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2012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及论证活页。
申报所需材料表格见附件。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收集、核实、整理后,报省规划办。
     四、评审公布
    省社科规划办负责资格初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社科联党组审批后上网公示,发文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根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严格筛选,动员符合条件的本单位青年人才,积极申报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支持与我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科学大省”相适应的优秀青年社科人才队伍建设。
五、受理时间地点
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请各有关学院、部处及时将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人文社科处,逾期不受理。
    受理地点:行政楼304
    联系人:赵玉虎,余玉龙
    电子邮箱:hdskl@hdu.edu.cn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日,请将申报材料交到9-337。
 
 
                                     
 
                                                     2012年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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