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短学期授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4浏览次数:1265

  请各位老师于6月6日前将短学期授课计划发送到经贸教科办邮箱jmjkb@hdu.edu.cn,谢谢!

短学期授课计划填报的工作已经开始,相关的通知见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http://jwc.hdu.edu.cn/tzgg/ArticleShow.asp?ArticleID=847)。

现对短学期授课计划的的填写做相关说明。

   第一,请对照附件规定的短学期授课时间,填写授课计划

   第二,授课计划里的授课应满足教学要求,如1学分的课程必须有32个学时2学分的课程必须有64个学时,以此类推。另外,教学安排中所有学时相加应等于总学时。
 

    第三,整个实践环节应在两周或四周内合理安排,每天授课时间不得多于8个学时。对于1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4次,时间跨度应大于7天;对于2学分的课程,授课次数不得少于8次,时间跨度应大于15天。
 

    第四,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完整。首先,教学内容的填写应具体;其次,上课时间的填写应具体到X月X日X时X分或X月X日X-X节(例:6月20日13:30-16:00或6月20日6-8节),不能只有日期,没有具体时间段;最后,上课地点填写要准确到门牌号(例:6教301),不能是教室、机房、实验室等模糊不清的地点。不允许出现某些实践环节没有对应时间或对应地点的情况。


    第五,学院应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退回给相关老师,并要求重新填写。


    第六,学院应根据教师上交的授课计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相应课程的起止周数和起止时间进行修改,同时在上课地点一栏填上实践环节的第一次上课地点,方便学生查询。


    第七,如实践环节时间需要调整(一般指六月短和九月短对调),或授课教师需要更改的,请填写教学任务调整审批表交给我。


    第八,各学院的授课计划应于6月8日之前上报给我,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授课计划要求按上课时间分成“六月短”、“九月短”两个文件夹(或压缩包)进行存放,如果有暑假课程或横跨两个短学期的课程,可以再设一个“暑假”或“其他”文件夹(或压缩包)。

短学期授课情况分布(科目、教师、时间):userfiles/20120524154936638527134.xls
 

短学期授课计划:userfiles/20120524155228159101557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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