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排课、选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组织导师、研究生做好下学期的排课和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开课任务落实及排课阶段
开课任务由各学院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各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下达并落实。2012级硕士研究生按照新修订的2012版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下达开课任务;2011级硕士研究生按照2011版各类硕士生培养方案下达开课任务。开课任务最后以各学院上报的开课任务表为准。
各学院在落实开课任务的同时,要求任课教师同时填写教材征订单(包括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教材中心,不用上报研究生学院。
公共学位课(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和全校选修课由研究生学院排课。其余课程(即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由开课学院排定,学院交叉课程也由开课学院排课。全部课程的上课地点由研究生学院按照先完成排课任务的学院优先选择上课地点的原则排定。请各学院在“上课地点”栏内注明是否需要多媒体教室(由于学校多媒体教室资源紧张,研究生学院会尽可能安排,但不能保证所有教师的需要)。各学院在排课时可征询任课教师是否需要集中安排上课时间,例如:集中排1-8周或9-16周等,并在“上课时间”栏内注明。
各学院提交的开课任务表必须完整、正确无误地填写:交叉开课、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时、学分、任课教师、教师职称、上课时间、教室各栏目。
2.学生选课阶段
排课结束后,进入学生选课阶段。选课采用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各研究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然后进行系统选课。各类课程和总学分均须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同一级学科下其它专业的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可以作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允许学生跨学科选修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一至两门,作为其所在专业的专业选修课计算学分。
全校选修课选修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课程一般不予开课,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少于或等于3人的课程一般不予开课(特殊情况另定)。
二、进度安排
1. 5月21日至5月23日,研究生学院排定公共学位课和全校选修课。
2. 5月24日至5月31日,各开课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排定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包括交叉课程。5月31日下班前将开课任务表电子版和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报研究生学院。
3. 6月1日至6月8日,研究生学院排定全校研究生课教室。
4. 6月11日至6月13日,各学院在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本学院开课任务,供全校研究生选课。
5. 9月份开学后,学生进行第一轮网上选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