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2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38号)文件精神,将选派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和合作研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各学院请于5月25日前将《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2份,需A4纸打印)、《“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人员汇总表》和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szgl@hdu.edu.cn。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5月21日前交学院337室申老师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