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3浏览次数:1148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查及停课前考试定于2012年5月28日~6月8日进行,停课后考试定于2012年6月11日(《英语》)和6月13日(《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进行。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执行。考查课程成绩可根据平时成绩和测验成绩评定;所有考试课程均须出A、B卷,并选择一份样卷进行笔试。考试课程成绩可根据平时成绩和笔试成绩评定,其中学位课程的笔试部分评分比例应占总评分50%以上。
    二、考查课及停课前考试课程,由开课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将考核安排加盖公章后于5月23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停课后考试课程由研究生学院排定日程进行考试,具体安排见附表。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担任停课后统考课程的任课教师将考试的A、B样卷于5月23日前交至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印刷。请相关开课学院于考试当天早上8点前到学校文印室统一领取考卷,各考场监考教师(排第一位的)在考前30分钟到考场所在教学楼的教室管理员处,向教研室负责人领取考卷。
    2、其它课程的考试卷由开课学院自行负责印刷,任课教师于考前15分钟将试卷带至考场。
    3、其他监考教师须提早15分钟到指定考场。
    4、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监考教师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巡考员或拨打研究生学院联系电话:86919142。
    5、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违规,不作弊。
四、阅卷后,请各学院于2012年9月17日前将考试课的A、B样卷(请出卷老师在样卷上签字)和各门课程的成绩登记表收齐,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上交成绩登记表和试卷的时候,请学院附一份移交清单。
五、研究生成绩采取网上录入方式,由任课教师登录培养管理系统,网上录入成绩。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并作好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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