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2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紧密结合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鼓励与企业合作从事研究。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省教育厅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
(五)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经费支持额度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万元-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5万元-1万元/项;非省属高校立项项目经费自筹。
五、申报办法
(一)2012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并按本通知和《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申请书》须由学校签署有关经费配套及管理和保障意见。
(三)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继续实行限额推荐立项,各学院申报限额待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申报限额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按本通知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排序推荐。
(四)各学院须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和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于5月7日前报科技处。
特别提醒,本次教育厅项目对我校而言,只有一般项目,要求是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下人员才有资格申报!
根据教育厅下达我校的2012年项目限额指标,考虑到以往分配给各学院的限额数及实际立项数情况,今年除新增成教2个指标外,其他各学院推荐指标统一为4项!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5月2日前交学院337室申老师处。
科技处
201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