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2007、 2008、2009、2010级学生中,此前已经获准修读“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同学,如现在准备放弃二专业的学习,可办理退读手续。 1、已经修读的课程不办理退课手续。所选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的任选类课程记载学 分,不需要作学分替换。 本学期已经选课的学生不能退读,如中途不去上课,期末没有参加考试,则按缺考 处理,成绩记为“0”分,并计入学分绩点。 2、本学期未选课的同学,可填写退读申请表,经双方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退读(表格见附件《二专业、二学位学生退读申请表 》)。 3、办理时间为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30日。 4、申请辅修的同学,如放弃学习,不需要填写退读申请表,可直接到行政楼102室办理退读手续。 附件1:二专业、二学位学生退读申请表 附件2:2007—2010级修读二专业、二学位学生名单 2012年4月9日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