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14浏览次数:1752

注意:以下通知针对给公办学生及民办08、09级学生授课的教师,给民办10、11级学生授课的老师的期末考试安排详见此通知:

http://economics.hdu.edu.cn/chinese/news.php?id=1780

    按照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已基本排定,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将不再变动。现将考试时间及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考核时间:2011年12月23日到2011年1230日内,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学院组织课程考核时间:2011年12月31日-7日全天及31日-12日晚上,具体时间段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晚上18:00-20:00

3、学校组织课程考核时间:2012年1月8日-12日,具体时间段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

若有个别考生考试时间冲突,须由学生本人在考前3天提出申请(主要基础课优先参加考试),开课学院批准后在该门课程正常考试时间段后面直接安排二次考试。

二、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安排

1、监考教师安排的原则:任课教师一般由系统自动生成该门课程的主监考教师之一,剩下其他监考教师由系统根据本考场考生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学院派监考教师。

2、各学院不得安排研究生监考,排定的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如监考教师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调换其他监考教师的,由监考教师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批准后送教务处备案,如监考教师确实有困难需要研究生代为监考的,需打报告由教务处批准,同时要求一个考场最多只能允许一名研究生代为老师进行监考。经批准由研究生代为监考的,若监考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原监考教师负责。

3、各学院在考前必须对全体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特别强调监考教师应严格考场纪律,尽可能杜绝违规、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监考工作顺利完成

4、本学院老师期末集中考试的监考次数为人均7次左右,曾参与平时监考(补考、理学院期中考试、大学语文水平测试、计算机、四六级)的教师,视平时监考情况酌情减少监考次数(自愿多监考则不受次数限制)。每位老师应当准时监考,如临时有事无法监考,请自行调整后及时将调整情况告之教科办。如有困难无法调整,可向教学副院长王世军老师反映。

期末考试具体安排

(一)考查课

考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安排,请在学校规定的考查课考核时间内,自行确定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老师。如采用卷面考试方式,请提前一周自行将试卷A卷送往校文印室,将B卷打印稿送至教科办存档,并于考试前将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名单报至教科办备份

注意:文印室中午、晚上和周末不上班,务必提前领取试卷,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另外,考查课如涉及到借教室问题,请在网上选课系统http://jxgl.hdu.edu.cn/中,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入系统借教室。程序如下:信息查询——教室查询——选择校区(下沙)——考试时间(星期几、上午、下午或者晚上)——按时间段查询空教室——在最右边方框内打钩选定预约的教室——预约选定教室(页面最上方)——填写表格(预约教室后会自动弹出)——预约——预览打印(务必在借好教室后立即打印,过期无法打印,需要重新借教室)——打印——交领导(教学副院长王世军老师)签字——交教科办——送交教务处报批。

(二)考试课(学院组织、学校组织)

    1、试卷上交

因本次期末考试时间提前,请各位考试课的老师务必1219,将考试课试卷纸质版与文印申请单送交教科办,以便统一送印(不接收电子稿,不接收未附文印单的试卷,不接收文印单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试卷)。

考试课程的试卷请务必用期末考试试卷(模板见附件)格式书面打印,卷面要清楚考试课试卷同时上交A/B卷(A卷为正考卷,B卷为补考卷)。试卷需填写文印申请单(模板见附件),文印室不接收文印申请单不完整的试卷,因此,请各位老师对照模板详细填写,缺一不可。

请详细填写“期末考试试卷”,考试课程名称与开课目录中课程名称必须一致试卷上务必标明是A卷还是B卷,考试时间请填写正确。公办的试卷请务必填写好课程号、教师工号及教师姓名,民办的试卷请填写好教师姓名,请勿出现空白未填写的情况。

请详细填写“试卷文印单”,考试课程名称与开课目录中课程名称必须一致。各门课程的试卷均需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核签字,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须认真审核试卷内容,确保试卷的质量,做到难度适宜,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试题的正确性。文印申请单上的年级、专业需填写清楚,如有多个专业共用同一份试卷,请填写上每一个专业,不要遗漏。请勿出现空白未填写或诸如“我上课的班级”字样,考试时间要具体到几时几分,如9:00-11:00,不能只写日期不写时间,防止同一天考试的课出错。

    2、试卷领取

任课教师提前(提前一天或考前40分钟)到文印室(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领取,然后于开考前30分钟交各相关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将试卷从监考教师处统一收回,及时批改,及时录入成绩。如果担任诸如《英语》、《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公共课程的监考教师,试卷由该公共课程的开课学院送至考场,或由监考教师去考场所在教学楼的值班室领取,具体视考试安排情况而定。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至考场所在教学楼的值班室。

  教科办

                                                        2011年12月14

附件:文印申请单模板userfiles/201112141254211294159772.doc

      公办期末考试试卷模板userfiles/201112141254301606200028.doc

      民办期末考试试卷模板userfiles/20111214125438931413083.doc

      考查课、考试课情况安排userfiles/201112141255281268217677.xls

      考试课具体时间安排userfiles/201112141823201682146404.xls

      考场规则userfiles/2011121412592820467067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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