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2012年《数学建模(A)》全校选修课的通知
为大力培养我校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数学建模的能力,学校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设《数学建模(A)》选修课。
数学建模竞赛为教育部举办的重大竞赛。我校参加并在这项竞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生获奖情况一直在省内名列前茅。2012年我校将组织开展数学建模校内竞赛,并在其基础上组织参加全国或省级竞赛。开设《数学建模(A)》全校选修课也是为了促进这项竞赛的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数学建模(A)》及实验课程性质为全校选修课。
2、《数学建模(A)》(选课课号:(2011-2012-2)-A0700300-04020-1)为4学分,共64学时。实验独立安排,课程名称《数学实验(A)》(选课号: )为1学分,共16学时。
3、《数学建模(A)》选修课参加对象为全校10级学生,参加学生须为专业排名前40%的学生,且数学、计算机成绩较好的学生,限额为:机电11人;材环5人;管理22人;会计5人;经贸5人;电子35人;计算机45人;自动化30人;生仪8人;通信35人,新闻8人,理学院60人,实验班60人,信息工程22人。上课从第二周开始,上课时间为周三第10,11,12节,周六第1,2,3节,地点为第6教研楼129,实验单独安排(周六第3,4,5节,周六第6,7,8节、周六第10,11,12节)(实验分三批进行),地点为第6教研楼南402。
4、课程内容:数学建模的方法、手段及初步实践。
5、 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学分和成绩(曾获得过相应学分的不重复给予,可以替代A、B、C三类相应课程学分),多余学分作为全校任选课学分。
6、学习成绩优秀者,在选拔参加校内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集训和竞赛人员时优先考虑。
7、报名时间为12月18日—1月4日,学生到各年级辅导员处报名,各学院按报名要求审核并控制人数,集中名单后于1月5日上午11:00前分别将书面和电子文档交到理学院教科办。学生信息需包括排序、学号、姓名、专业、学院。两周内允许学生退课,选课学生必须将与其上课时间冲突的其他课程退选,开课学院3月5日前将最终名单报教务处,学生可以在3月22日后教学管理系统11-12-2的选课中查询。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学生。
教 务处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