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校学生网上学籍注册工作是对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学生只有在教育部网上进行注册以后,才能取得正式的学籍。网上信息注册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今后学生毕业时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仔细核对学生的各项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地完成任务。现就具体核对要求通知如下:
由学院负责,请各位学生仔细核对“表1”中各项信息,包括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层次、学制、当前所在级等。
学生在信息核对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若信息均与实际相符,请在“签名”栏中签上本人姓名并在“备注”栏中写上“无误”。
2、 若信息有错误,则在“基本信息有误” 栏处打“√”,在“签名”栏中签上本人姓名,并在“备注”中写上“将字段××由××改为××”(例“将出生日期字段由19870715改为19880715”),字迹须清楚可辨。
3、 对于“表1”中遗漏的学生,请在“表1”空白处补充完整本人信息,在“漏登”栏处打“√”,并在“签名”栏中签上本人姓名。
学院中信息核对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对名单中有但实际未报到、退学、休学、死亡、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这类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院指定相关老师负责在“特殊情况” 栏处打“√”,在“备注”栏中填写相关具体情况并在 “签名”栏中签字。
2、 专业名称请仔细校对,确保与学生实际情况一致。
3、 在核对过程中,需保持“表1”的完整性和唯一性,不得对“表1”进行分割或复印多份后再进行核对。
三、填写表:核对完成后,学院根据 “表1”中“基本信息有误” 栏 “漏登”栏和“特殊情况” 栏处的打“√”,分别填写“表2”、“表3”和“表4”。
四、核实后数据返回:请于2011年10月21日前将 “表2”、“表3” 和“表4”打包,发送到zaidu@sohu.com,打包文件名格式为 “××学院在校学生信息核对返回”。
五、报书面材料:将经学生签名的“表1”、“表2”“表3”和“表4”于2011年10月21日前报教务处102。
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有出入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具体可咨询教务处102,电话0571-86915015。证明材料需于 2011年10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102。
请各年级于10月19日之前将学生签名后的表1交到教科办339,谢谢!~
教务处 学生处
201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