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09浏览次数:894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浙江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自2010年起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小型会议费等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我校在2009年为在职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开立了公务卡,使用反映较好。随着浙江省财政厅的公务卡改革的推进,省财政厅已明确要求2011101日后招待费、出差住宿费支出,必须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为此,我处继续为尚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教职工(不含外籍人员)办理公务卡,请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教职工(不含外籍人员)尽快到所在学院、部门填写表格申请办理公务卡。
请各学院、部门在2011103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                    让每一位未办卡的在职教职工(不含外籍人员)亲自用黑色水笔填写“浙江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并在表上“抄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亲笔抄录:“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在“申请人签名:_________签名,在申请表背面粘贴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                    进行"公务卡开立个人基本信息表"的登记采集,统一汇总并提交电子文档及盖学院、部门公章的纸质文档(1份)至行政楼110室或11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y_rong@hdu.edu.cn"
银行不对个人办理,逾期我处也不再办理。望各学院、部门积极配合,否则影响到公务费用的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公务卡开立个人基本信息表》
"公务卡开立个人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
    上述附件可以在计财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温馨提醒:请2009年以后进校没有办理过公务卡的老师,在2011年10月28日前带好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办公室找朱玉红老师登记相关信息。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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