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的说明
各位项目负责人:
由于本年度已过多半,科技处特发通知提醒大家:
一、 凡GK10开头的纵向项目经费使用期限到2011年12月15日,请各项目负责人赶紧使用,时间过期后,余款将由国库直接收回。
二、 在平时使用项目经费支出付费时,尽可能使用学校统一配发的公务卡刷卡支付,同时保留好支付小票和发票。如果个别老师没有开通公务卡,请尽快开通,如果实在迫不得己,也可以使用其它信用卡支付,但务必保留支付小票。这样在后面去财务报销时,可以避免出现一些消费支出超限,发票不好报销的情况出现。此事,事关老师个人切身利益,同时有利于科研经费的使用顺畅。
三、 关于材料费超过800元的发票,目前是科技处领导都可以签字,但是责任由项目负责老师承担,需要在科技处项目主管老师那里留底(复印的发票+项目负责老师签字确认)。
特提醒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并请相互转告。
2011-9-1